馬祖七日談(2)

因為響應太熱烈了。(哈哈,其實是我自己在搞怪) 所以趁著還有一點記憶的時候,在寫寫其它事情吧。

關於行政這個工作,記得下部隊的第n天後。連長就要求以後由我來遞簽呈給連長(意思是說要賦予我師父其它的任務(Ex: 搭直昇機回台灣之類的XDDD)?這我就不知道,但是基本上我到部時,我學長也才剛破百。反之,我正式有徒弟的時候,我都破月了。關於這部分,我就不便多發表意見了)
某天我們連長(接下來就都以老闆來稱謂好了),在我剛請示入內後,老闆只說了:「人事跟行政,是我的左右手啊,所以不要把老闆當老闆。」其實我那時候並沒有多想什麼。老闆不當老闆?那要當什麼。不過在我學長退伍,輪我全權掌握行政業務時,我才對老闆當初語重心長的這句話,有了那麼一丁點的了解。

其實剛開始擔任預財士的時候,對這個工做多少有點抱怨。譬如許多額外的自付額(公車費、影印費、轉帳費、還有備抵呆帳。嘖…..),睡覺時間不定(人家喊床前就定位時,我才準備要去遞簽呈),在部隊裡還是要follow大家的課表(這點無可厚非,只是我真的很受不了一天九次的點名[*註一]),另外最麻煩的,就是跟$$有關的大事了。

預財士不跟$$有關,難道要跟彈藥有關嗎?所以我才特別定義"大事"。所謂的大事,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類,一類是薪水(包括外島加與外島副食費),另外一個就是專案申請經費。

薪水

掌管這個,可以說是掌管整個連隊的命脈。薪水發不出來,連隊可能會暴動吧!記得我第一次全權辦餉時,師傅上直昇機後送台灣了(這又是另一個故事)。偏偏我當週我又遇到號稱killer的C姓排長。我還記得那週我內務已經扣達五點(滿六點去時鐘前全副武裝罰站半小時 XDDD),那週我還吞掉了14顆胃藥(一天兩顆吧)。被排到02-04安全士官那天,在行政室加班到12點半,然後跟上班安官說,0130到行政室叫我起床吧。哈哈第一次辦餉真的是一種難忘的經驗,記得我還有去詢問老闆可否讓師父回來指導辦餉,結果老闆抬了頭,只跟我說了兩個字「加油」。就繼續批閱他的公文沒再理我了。

在外島辦餉有兩個最麻煩的,就是外島加給與副食加給。而這兩者,大概只有志願役最care。為什麼呢?因為志願役外島加給是9500,而志願役要自行負擔一部分的副食費。偏偏志願役三不五時就回台灣受訓。這時就會產生兩個問題:1.依照規定,離開艱苦地區(意指馬祖)超過30日,自隔日起停發外島加給,至返回艱苦地區,使可恢復發放。2.受訓的搭伙費,通常由受訓學生先行繳費,待領去伙食團領據後,再回原單位申請。此外,離開艱苦地區當日,即應停發外島副食加給。

所以呢!每次到了辦餉,我跟參一就會互相搞到歇斯底里(我承認我歇斯底里的部分多一點),在那邊算每個志願役到底離開馬祖多少天了。後來我發現,真正遵守前面那個30天規定的連隊其實不多,況且大家對這個30天的定義都有歧見(就連科班出來的財務官,也不一定搞清楚30天要怎麼算,所以每換一次財務官,可能就要重新跟財務官討論這個問題,如果橋不好的話,就會跟我徒弟一樣可憐….)。某次問到某部隊預財士,他根本就不管你30天還31天,離馬那天外島加:停發。外島副食費:停發。通通都停發。這樣的算法,他們志願役還不會暴動我就很好奇怎麼做到的。(像我們連上某號稱190的志願役,某次被我停發了快兩個月的外島加,竟然跟我說再不補外島加給他的話,他就要跑路了。題外話,一開始聽到大家用台語喊他「佰九」,我聽起來,就像是某種動物的感覺-霸狗。哈哈) 伙食費,又是另一個傳奇故事了,但是我實在很懶的在講這個故事,只能說…國軍的伙食費,真是一種非常微妙的東西。

專案申請經費

前面提到另一項讓我很頭大的,就是這個專案經費申請。特別是在我們下基地期間,我老闆大概想要錢想到瘋了,甚麼鬼經費都要我去申請。比較不為人知的一面是,到底這些經費申請,有沒有標準與流程,連我自己都很不敢確定。只能說到了後期(退伍前三個月),遇到這類經費申請,要我在呈文的承辦人上面,寫上我的名字,我都要再三考慮了,更遑論要我拿出我的職銜章來蓋。關於專案申請經費這件事,我還被我們的人事部門(業務士應該都知道人事部門的人事主管是誰吧)抓去談了好幾次。某此也半夜接到島上號稱黑到不行的連隊預財士打來,詢問我到底要怎麼處理這類的專案申請經費,因為那位苦主快退伍了,根本就不想去碰這個,偏偏他老闆也是想錢想瘋了。本來那位仁兄還氣宇軒昂的堅持,甚至搞到總部的主計組,跟主計官討論。但仍敵不過他老闆的施壓,一頭栽進這黑漆漆的專案經費申請裡。
但我個人認為,主計組那位主計官的一句話,才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事後轉述某主計官對那位苦主說的話。主計官:「你不要那麼堅持嘛。你看(攤開了一份文件)工仔連的行政也是這樣做啊!」我:「……….」

打了好多廢話。第三日來談談,志願役、義務役,與不倫不類的專業軍官吧! *註一:一天點名九次,可能言過其實。但是我們一天會點名得時機點,羅列如下:早起床後,吃早餐前,早餐吃完後。->中午前計累積三次吃中餐前,睡午覺後。->下午運動前計累積五次下午運動前,吃晚餐前,洗完澡後。->晚上就寢前累積八次 那還有一次呢?那一次。可能在很多地方,例如:有人心情不好,沒事想把大家抓來罵罵。某樣重達3KG的物體,憑空消失了,結果是自己人在玩躲貓貓。某人上廁所發現太臭了,集合大家來看。某人覺得打飯時間大家都在裝死不去打飯,把大家全部叫去餐廳打飯。總之呢,這個最後一次的集合點非常微妙,而且各式各樣的理由跟鳥事都有。總結來說,一天集合九次的意義到底在哪?這是我自始至終所想不透的。

馬祖七日談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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